何生35岁,是广东省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的员工。8月10日中午,何生从车间出来仅4分钟,突然吐血,猝死在去吃饭的路上。120救护车闻讯到了现场,但人没抢救过来,医院死亡证明上写的是猝死。
何生的哥哥何先生认为,弟弟连上23天班是致死的直接原因,是过劳死,属于工伤,公司都应该赔付。
为了证实所言属实,何先生提供了弟弟2023年出勤记录。该记录显示,7月3日至17日连上15天班,休息1天;7月19日至8月9日连上22天班,8月10日打了上班卡,未打下班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公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些规定对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厂方则认为,何生既没有死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也没有死在厂区,而是死在外面,死在下班后。不属于因公殉职,何生猝死,纯属意外,与厂方没有直接关系,厂方拒绝工伤赔偿。
目前关于此事还在进一步的处理中。您认为何生是意外死亡还是因公殉职呢?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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