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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体系”与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体系的冲突

      “双体系”与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体系的冲突: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本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心工作,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已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建立并落实了自身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制度。而双体系的强制推行,使企业不得不按照当地应急部门的要求,推翻现在执行的风险管控制度,重新来过。

      为了能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大部分企业通过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厚厚的风险管控制度和文件,以求顺利在被要求的时间节点前通过专家的评审验收。这使得“双体系”建设变成了游离在企业原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之外的体系,从而变成了企业的负担,最终使得“双体系”的建设流于形式、做了表面文章。

      另外,“双体系”的提法,给很多对于“体系”并不十分了解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甚至评审专家,带来极大的困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弄不清楚企业究竟应该有几套安全管理体系,而监管部门和评审专家仅对“双体系”本身负责,而并未考虑“双体系”在整体的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而由于企业安全管理的系统问题没能得到解决,使得“双体系”变成职责不清、难以真正落地实施。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不仅仅是制度问题,同时也是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的体现。目前,我国除了外资企业、大型央企和国企有一定安全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的储备,大部分中小企业和民企的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安全技术能力欠缺。企业在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时候,推行复杂的风险评估有点急于求成。这也就是为什么,大部分企业会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来完成双体系建设的原因。

      对于应急部门建议

      在严格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多关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的能力提升,这里不是仅仅指的是安全部门的人员,同时也包括各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加快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行业中推广具有行业特点的风险管控的良好实践;

      慎用强制手段推行“系统管理”,建立机制,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

      在区域范围内,落实“双体系”,对于区域内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对于企业建议

      扭转“政府要求”的就是走过场的思想,真正消化和运用系统化管理的工具,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将双体系与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有机融合起来,自上而下的领导推进过程,自下而上反馈实施结果,将体系的要求落实处;

      在自身能力或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借助第三方资源,通过全员参与,完善并落实“双体系”的相关工作,将双体系的成果运用的企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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