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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重预防机制”推行过程的探讨

      “双重预防机制”推行过程的探讨

      关于责任主体:

      双重预防机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显而易见, 双体系的落实应该是企业的主体责任,这与《安全生产法》提出的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的原则相一致。

      但在执行层面上,应急部门通过强制推行,把企业的主体责任实际上演变成了由 应急部门主导、第三方咨询公司执行、企业对于自身的风险控制和隐患仍然懵懂不知的状态。这实际上违背了《安全生产法》提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人的原则,造成相当一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两张皮”或“多张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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