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特级、一级动火作业票的有效期规定为8h?从哪个时间点开始算起?作业期间中断的时间是否计算在8h 之内?
通常危险化学品企业多为连续化或间歇式生产工艺装置,采用倒班制进行生产作业,一个生产班次通常为 8h。为减少因交接班等不稳定因素导致的作业环境和人员变化带来的作业风险,尽量将一次动火作业控制在一个生产班次范围中,因此规定特级、一级动火作业票的有效期为 8h,对有效期内未完成作业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本标准提供的动火作业票样票中列出了“作业申请时间”“气体取样分析时间”和“动火作业实施时间”“审批时间”四个时间点,动火作业票的有效期应从动火作业实施时间(正式动火开始时间)开始算起。
作业期间可能存在的中断时间(如就餐时间等)应计算在8h 之内,因作业期间中断时间很难在作业票中准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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