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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工长安全责任制

      施工工长安全责任制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所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的规定、制度。

      3、坚决执行谁施工谁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具体组织班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活动,主要是新工人的入厂教育。

      5、组织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6、参加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具体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除口头立即向上级报告外,并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

      8、接受专职安全员对其承包工程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并积极支持班组兼职安全员工作。

      9、主持单位工程和分项工程机电设备,脚手架的检查验收工作。

      10、随时督促检查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1、对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不听劝阻者,即令其停工,并提出行政和经济处理意见,对严重危及安全的施工部位和场所,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绝不违章冒险施工。

      12、组织班组作好每日“三检”工作,参加并督促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并每周进行一次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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