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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史学习:加强党在执政后的自身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党十分重视在执政条件下党组织自身的建设。1950年5月,针对在全国革命胜利的形势下党内一部分人滋长的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党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严格地整顿全党的作风,首先是整顿干部作风。

      1951年三四月间,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决定对全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普遍整顿,在全体党员中进行一次关于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八项条件的教育,特别是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途的教育。在此基础上,对每一个党员进行认真的审查和登记,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和不够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整党从1951年下半年开始,到1954年春基本结束。经过整党,共有41万人被开除出党或被劝告退党,增强了党组织的纯洁性。同时,各级党组织积极而又谨慎地发展新党员,党员人数由整党前的580万人发展到636.9余万人,党的队伍增加了新的血液。

      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决议强调,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要求全党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要提高维护党的团结的自觉性。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

      总的来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党的精神面貌是比较好的,继续保持了革命战争年代的艰苦奋斗作风和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党中央从延安整风和党的七大以来形成的坚强团结,在执掌全国政权的条件下继续保持下来。一个坚强团结的党,一个为党所确定的正确目标而一致行动、努力奋斗的党,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各项工作取得顺利进展的最重要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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