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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规定在动火作业时,一定距离内不得有涉及火灾爆炸物料的排液、装卸、扬尘等作业?

      为什么规定在动火作业时,一定距离内不得有涉及火灾爆炸物料的排液、装卸、扬尘等作业?

      易燃易爆物料的排液、装卸、扬尘作业易形成可燃物挥发、可燃物逸散,或形成爆炸性可燃粉尘现象。当进行动火作业时,务必要对作业现场附近场所其他作业情况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可燃物在动火点附近出现。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5.2.9条中规定;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 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 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5.2.10条中规定;厂内铁路沿线25m 以内动火作业时,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设置上述安全距离也是考虑到不同特性的物料特点和可能扩散到达的距离,保证在安全距离范围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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