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及事故险情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泄漏和失窃事故后,车间在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的同时,由员工向部门负责人上报,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再由公司负责人向新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应急响应中心(电话:119)、所在地公安机关(110)报告,同时上报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
(2)信息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或岗位及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③已经采取的措施。
(3)信息报告方式
现场报告方式主要利用手机、呼叫、手持式扩音器等方式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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