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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年党史天天读】争取有利于建设的国际和平环境

      【百年党史天天读】争取有利于建设的国际和平环境

      历史背景

      抗美援朝战争结束以后,为了给国内建设创造有利的国际和平环境,党要求在外交方面开展积极的工作和斗争。

      重要特点

      为发展同新兴民族独立国家尤其是邻近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1953年12月,我国政府在同印度就两国间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印度与中国西藏地方关系问题的谈判中,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其表述后来确定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它是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开展活动,突破美国的孤立和遏制政策,扩大对外交往的有力武器,不仅成为我国对外政策的基石,也逐渐在国际社会中被普遍接受,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国际关系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1954年4月29日,中国和印度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协定中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5 年4月,亚非29个国家政府首脑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会议。周恩来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在会上鲜明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呼吁各国撇开分歧,为反对殖民主义的共同利益而加强团结合作,受到与会各国的赞同,打开了中国与亚非国家广泛交往的大门。会议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吸收了中国代表团的建议,形成和平共处、友好合作的十项原则。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会议期间,周恩来还发表声明: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和缓远东紧张局势的问题,特别是和缓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问题。

      历史意义

      这些卓有成效的外交工作和外交斗争,促进了国际紧张局势的缓和,扩大了我国在国际上的联系,显示出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重要作用,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国际和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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