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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护接地的应用范围电气设备的某些金属部分

      二、电气设备的某些金属部分

      电气设备下列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可不接地:

      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无裸露接地导体的干燥的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38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2、在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127V及其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10V及其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

      3、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坏时不会在支持物上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的金属底座等;

      4、安装在已接地金属框架上的设备,如穿墙套管等(但应保证设备底座与金属框架接触良好);

      5、额定电压220V及其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金属支架;

      6、由发电厂、变电所和工业企业区域内引出的铁路轨道;

      7、与已接地的机床、机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和电器的外壳。

      此外,木结构或术杆塔上方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一般也不必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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