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工 说 明
尊敬的的乙方:
您好!
非常感谢您单位对我们公司的信任,我们很荣幸为您 装修装饰工作和相关服务!现特别指派我公司优秀施工经理 先生对您的 装修施工全权负责管理。公司巡检
先生进行施工项目巡查,抽检及相关协调工作。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的完成该工程项目,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几点说明:
1. 现场交底时签署乙方授权施工责任书及现场交底单。
2. 请协助项目经理办理各部门相关施工手续,详细咨询政府各部门的装修规定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3. 请协助项目经理办理“材料验收单”、“工程验收单”、“工程增减项单”等施工管理文件。
4. 请监督并协助公司巡检对中期工程进行验收收及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防水工程闭水试验纪录表”、“工程中期验收单”
5. 工程进行到中期后,如有工程变更,请您予以确定并巡检,设计师、项目经理、办理“工程增减项单”、“工程中期预结算单”、“工程竣工验收单”
6. 在您拿到“工程中期预结算单”后应于三日内将工程中期款及时交纳到您所签约的分部或公司财务部,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7. 每次到现场后,请您仔细翻阅“施工现场管理手册”,及时了解工程进度、质量情况等。
8. 现场施工人员会根据工程进度,提前一周向您提供主材购买明细表,请您及时组织采购,按时送到施工现场。
9. 如您有设计变更的要求,请您及时和设计师联系并通过项目经理办理洽商单。
10. 当您的工程完工后,请您按照合同结算单的结算金额,到公司财务办理结算并在保修单上加盖公司保修专用章。
11.关于在施工过程中您所产生的疑问等一系列问题,请您直接与巡检进行沟通,巡检将会督促项目经理及时协调组织施工。
特别提醒:
为了方便公司管理,保护消费者利益,任何款项都以公司出据的财务章收据作为有效凭证,任何理由的打白条收款,个人借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不予承担,乙方自理。
以上条款如有疑问之处,请您直接与巡检联系。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