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碳
中文名称 |
一氧化碳 |
英文名称 |
carbon monoxide |
别 名 |
CAS号 |
63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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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 |
CO |
火灾危险性 |
乙类 |
分子量 |
28.01 |
危险性类别 |
第2.1类易燃气体,危规号21005 |
主要用途 |
主要用于化学合成,如合成甲醇、光气等,及用作精炼金属的还原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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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性质 |
无色无臭气体,沸点:-191.4℃;熔点:-199.1 ℃;闪点:<-50℃; 引燃温度:610℃,相对密度(水=1) 0.79;相对密度(空气=1) 0.97 临界温度:-140.2℃,临界压力:3.50MPa,爆炸下限:12.5~74.2%(V/V) 燃烧热:kJ/kg 10100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等多数有机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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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接触限值 |
MAC(mg/m3): 海拔2000米~:20 海拔>3000米:15 TWA(mg/m3):非高原:20 STEL(mg/m3):非高原:30 LC50:2069mg/m3,4小时(大鼠吸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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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特性 |
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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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危害 |
一氧化碳属Ⅱ级(高度危害)毒物,一经吸入即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使血液中的携氧功能发生障碍,导致组织缺氧而使人中毒、头痛、眩晕、恶心呕吐,甚至昏迷死亡。 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血液碳氧血红蛋白可高于50%。部分患者昏迷苏醒后,约经 2~60天的症状缓解期后,又可能出现迟发性脑病,以意识精神障碍、锥体系或锥体外系损害为主。 慢性影响:能否造成慢性中毒及对心血管影响无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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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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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 漏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用管路导至炉中、凹地焚之。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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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方法 |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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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生产生活用气必须分路。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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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 存 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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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输 注意事项 |
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酸类、卤素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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