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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宪法同行

                            ——散文

      我国的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它比我整整大三岁。那还是我上初中时,第一次听姐姐说,国家有个根本大法叫宪法,这是我脑海中植入的第一个关于宪法的概念。

      走上工作岗位后,我一直在党委部门工作,潜移默化地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但总觉得还是零打碎敲的。上个世纪80年代,我考入党校脱产学习,其中有一门课程叫《法学基础知识》,这门课对我来说真是久旱遇甘露,我如饥似渴地进行了一次认真地“补课”。一个学期下来,使我对宪法、婚姻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有了一个系统地了解,期中考试我在全班名列前茅。

      仔细想想,从牙牙学语到现在,一晃六十年过去了,宪法已伴随我迈进了花甲之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宪法也有了全新的认识。

      宪法是什么?它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人民幸福的法律基础,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这些年来,宪法为我的做人指明了方向,为我的做事掌舵把航。的确,一个人呱呱坠地来到人间,首先享有法定的权利,即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享有依法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进入老年,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告别人世前,还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的权利,等等。

      可见, 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学好宪法这部大法对每个人来说至关重要。正如俗话说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和行为规范

      然而,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人生大问题也许有人会说只要不偷不盗,不杀人放火,法律和我们扯不上边?事实证明,藐视法律就会让你有尝不尽的苦头。

      我的街坊老王家有三个儿子。虽然都已成年,但走出的路各不相同,家中的老大因从小娇生惯养,好逸恶劳,以身试法染上了吸毒,身心疲惫,骨瘦如柴,虽然戒毒多次但仍然恶习不改,最后妻离子散,现在是光棍一条。他家的老二脑子虽然灵活,但不走正路,整天靠赌博为生。在手头无钱后,把手伸进了银行,靠几个信用卡轮流透支继续赌博,终因债台高筑被银行以诈骗罪起诉而锒铛入狱。老三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老实可靠,凭自己的辛勤劳动而养家糊口,房子也翻修了,一家人其乐融融。现在,老王夫妻全靠三儿打里照外。这一家的现实告诉我们,法律就像一把双刃剑看你如何把握和使用。

      无独有偶。前些天,一位朋友给我讲了一个活生生的故事,很受启示。有个大学毕业的男子,先分配到一家国有企业财务部工作,后来因企业不景气而被迫下岗,因他学的专业是会计,很快被一家民营企业高薪聘用。在企业,他工作勤快,能力高强,很受老板赏识,为此,老板经常让他做假账,偷逃税收,一度时期自己感到后怕想辞职。后来,思来想去,再换个地方怕没有这里年薪十几万的薪酬,于是,还是留了下来。他曾和朋友开玩笑说,反正我是个下岗职工,违点法还能把我变成公务员吗?结果没过多长时间,终因事发被检察院逮捕,至今还过着牢狱之灾。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你是中国的公民就应遵守法律,侥幸心理千万不可有。

      我们知道,世界上现存最早的法典是公元前21世纪末,乌尔第三王朝颁布的《乌尔纳姆法典》。之后又有了古巴比伦《汉漠拉比法典》1787年,最早的正式宪法在美国诞生,即《联邦宪法》。几千年来,每个国家的宪法都在不断进步和完善。就拿我国来说,法制进程突飞猛进中前行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写进宪法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可见,宪法不仅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也国家实现正义体现公平的准绳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法律既然是为了保障我们的权利而存在的,那我们就坐着享受法律的好处吧?这种观点是极其消极错误的一方面,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法律同时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义务。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只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才能为构建我们今天的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原创作者: 孙俊林    (笔名:峻岭)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首座御园36号楼1单元

      联系电话: 13509701049

      邮箱:  sjl1957@163.com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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